衡东县自主创业人员申请创业贷款办事指南
劳动法定年龄内,无正式工作,在衡东正常经营的微利项目创业者可以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贷款。
1、创业者必须属于下列九类人员之一:
①城镇登记失业员;②高校毕业生(5年内);③复员转业军人;④就业困难人员(残疾人);⑤刑满释放人员;⑥返乡创业人员(农村户口)⑦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;⑧网络商户;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;
2、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人申请贷款须准备下列资料:
①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复印件3份(第一次贷款4份);
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份(第一次贷款4份);
③两寸彩照3张;
④返乡创业证明;或城镇登记失业证;或高校毕业证;或退伍证;或残疾证;或刑满释放证(其中之一的证件或证明);
⑤每个担保人担保书3张;
⑥担保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3份;
3、申请人提供自己、配偶及担保人的金融信用凭证(银行诚信)记录,且目前无银行贷款,无不良记录。
4、微利项目是除国家限制行业(包括建筑业、娱乐业、广告业、桑拿、按摩、网吧、氧吧)和暴利行业外的所有项目。
5、联系电话:0734-5234919(就业服务中心创业贷款股)。
责编:侯云驰
来源:衡东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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